更新时间:2026-04-20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切实加强文物保护,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凝聚全社会守护文化遗产的合力,现向社会公布鹤岗市向阳区文物保护信息及文物违法监督电话。
一、鹤岗市向阳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1.名称:中国医科大学教研楼旧址
地址:原龙煤销售处
行政区划:红军街道办事处(煤城社区)
2.名称:鹤岗市第一届人民政府办公室旧址
地址:原龙煤销售处
行政区划:红军街道办事处(煤城社区)
3.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旧址
地址:现鹤矿医院一号楼
行政区划:红军街道办事处(友谊社区)
4.名称:苏联红军纪念碑
地址:儿童公园正门右侧山上
行政区划:红军街道办事处(友谊社区)
5.名称:侵华日军北山配水池
地址:水电街热力公司院里
行政区划:光明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
6.名称:侵华日军西山净水场
地址:水电街热力公司院里
行政区划:光明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
7.名称:老街基旧址
地址:原白求恩医院右侧、原小食品对面
行政区划:胜利街办事处(红叶社区)
8.名称:日伪老火车旧址
地址:菜站街与新兴路交叉口西140米
行政区划:红军街道办事处(友谊社区)
二、文物监督范围
(一)涉嫌损毁不可移动文物本体的行为;
(二)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者建设控制地带内发生的违法建设行为;
(三)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或者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改变文物原状的违法行为;
(四)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违法行为;
(五)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违法行为;
(六)涉及考古发掘的违法行为;
(七)涉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馆藏文物的违法行为;
(八)其他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应由文物行政部门调查处理的违法行为。
三、文物监督电话
鹤岗市向阳区文物监督热线:0468-8969279、0468-3228868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监督,举报人应保证举报信息的真实性,不得虚假举报,受理部门将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一审:王 宁
二审:张 晨
三审:张士良